2005 年五月,財政部宣佈網路交易稅務規範,引起網友一片譁然,許多網路賣家紛紛擔心遭到相關稅務單位 的「關心」。 雖然 MarketPlace 的供應商們都有填寫「個人一時貿易所得」,但若您交易次數過多;且每月營業額都超過六萬卻沒有辦理營業(稅籍)登記的話,可是會被主管機關開罰的喔! 您一定很疑惑究竟標準在哪裡呢?別急!我們馬上來瞧一瞧。
「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」所稱營業登記是指國稅局主管的「稅籍登記」, 並非有些人所指的「營利事業登記」喔。 因此,如果網路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,而且符合應課徵營業稅標準者,請逕向國稅局辦理 營業( 稅籍 )登記,以便辦理稅捐報繳事宜,但是財政部並未規定必須辦理「營利事業登記證」喔。
網路購物賣家的營業(稅籍)登記要如何辦理?需要哪些文件呢?
只要是個人以營利為目的,採進、銷貨方式經營,無實體店面且無其他對外營業之固定場所, 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皆可辦理。 1. 必備資料: A . 負責人(個人)國民身分證影本。 B . 負責人(個人)印章。 C . 營業人印章 ( 以負責人姓名為營業人名稱者得免附 ) 。 D . 居住地證明 ( 以戶籍地為登記地址者免附 ) 。 E . 網路交易明細資料 ( 必要時請提供收款存摺影本 ) ( 申請使用統一發票者得免附 )。 2. 辦理方式: A . 由負責人 ( 個人 ) 向戶籍地或居住地 ( 擇一 ) 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 申請營業登記。 B . 應填表格:營業登記( 設立 )登記申請書 ( 其他類 ) 1 份。 C . 填表說明: .「營利事業名稱」欄:填列個人姓名或商號名稱。 .「營利事業所在地址」欄:填列戶籍地或居住地。 .「營業項目」欄:除依實際經營項目填列外,加填「網路購物」 。 .「網域名稱/網址及會員帳號」欄:填寫網域名稱或購物網站網址及會員帳號 。 .「電子信箱」欄:填寫電子信箱號碼。 .「營利事業所在地房屋稅籍編號」欄:本欄免填 。 .「營利事業蓋章」欄:蓋用營業人印章;以個人姓名為營業人名稱者,蓋用個人印章。 .「負責人蓋章」欄:蓋用負責人印章。